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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重磅!特级资质新标准即将出台!新旧标准对比分析!

2019-03-13 07:04:42 来源:本站 浏览:1340 咨询电话:13817996630

重磅!特级资质新标准即将出台!新旧标准对比分析!



取消 / 降低

1、取消对“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和纳税金额的要求。

2、取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人数、专业技术人员等考核指标。


3、取消对企业工法/专利、获得奖项或主编标准、企业内部信息化的指标考核。

4、修订承包范围,取消了对可互认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规定,取消了“限承担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定。

5、针对建筑工程取消对“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的考核。


增加


1、对年营业收入的考核,近3年均在50亿元以上。

2、信用考核。(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申报公路/港航/铁路资质的企业,另有信用考核。)

3、“建筑工程”的业绩考核,增加对工程总承包装配式的要求。


提高

1、企业净资产提高到6亿元;授信额度提高到10亿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由营业收入的0.5%提高到0.8%以上。


3、业绩考核指标,难度增加。

新的“资质标准”,门槛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相信看完之后,会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上一版本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还要追溯到10年前的2007年。

《特级征求意见稿》与2007年版本相比,总体来说标准在简化,标准内容进一步能够真实体现企业综合实力,减少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空间,我们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特点,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总体框架没有变

《特级征求意见稿》分成企业资信能力、企业技术负责人、科技进步水平、企业工程业绩四个部分,与2007版的基本一致。同时还保留了十个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从这一点来看,一直提倡“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路,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标准内容大变动

(一)主要删除内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上缴营业税要求、企业经理任职要求、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设计人员要求、工法数量要求、行业标准要求、信息化要求。

(二)主要新增内容: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等。

(三)主要修改内容:技术负责人任职要求、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三、新申请难点转移

2007年版特级标准,在对原有特级资质复评时,企业比较担心信息化指标弹性非常大,导致很多特级资质企业非常担心。新申请企业真正的难点是设计人员要求,尤其是人防设计人员,因为全社会人员非常少,导致成为新申请企业难点中的难点。

《特级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信息化和设计人员等要求,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提升到均在50亿元以上,这必将成为新难点。

四、资质申请难度上升了吗?

根据内容变化,2007版标准工法、标准、设计人员、建造师等等指标要求看似很难,但不排除部分企业完全通过合作、挂证和购买方式而达到要求,完成特级资质申请。

这些指标的取消,业绩直接提升到50个亿,尤其还需要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装配式建筑的工程业绩,同时伴随“四库一平台”上线,业绩造假难度越来越大,业绩指标将是非常难以逾越的一条硬杠杠,从这个角度《特级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申请资质的费用会大大减少,而难度将大大增加!

五、原特级企业需要重新就位吗?

2007年特级资质新标准颁布之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原有264家特级资质全部需按新标准重新就位,一旦不能成功就位,全公司员工饭碗都要被砸了,很多特级资质企业领导压力非常大,全国上上下下也严然成了一场运动,好在,最终264家特级基本上全部通过复评,仅有6家企业因种原因降低或取消特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和2015年1月31日,分别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要求除特级资质企业以外的所有各等级资质企业按新标准重新复评就位。不过,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原资质企业复评重新就位取消,原资质企业直接换领新资质证书。

据此,我们判断原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按新标准复评就位的可能性不大!

六、对其他资质企业和行业带来的影响

(一)拉动新市场

建筑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下列第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3、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

首次将工程总承包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加入标准要求,根据住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资质修订作为工作要点之一,“工程总承包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要求是否也加入到各资质标准中,则让我们拭目以待。若是,则将对工程总承包市场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市场将形成直接的拉动。

(二)促进专业化分工

《特级征求意见稿》的近三年营业收入要求直接提升到50亿,而且现在业绩都要求入“四库一平台”,造假难度非常大,可以说绝大部分企业升级基本上不太可能。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进行动态检查,则很多已经升为特级资质企业,业绩能够达到肯定也不多。我们预想未来,将形成综合实力强的大型集团和专业能力的中小型公司,我们认为中小型企业不能再一味想着资质升级,而将更多精力用在专业能力提升上来。